应警惕的8个理财规则


  理财规则之一:免费荐股有陷阱

  市民赵女士反映,她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免费推荐股票的热线电话,于是打了过去,接线员为她热情推荐了几只股票,还建议她交纳会员服务费,可以享受更全面的理财服务,她汇款3680元后,获得了一只据说可以“保证赚钱”的股票,她买了5000股,没想到一周时间赔了1万多元。

  理财规则之二:预期收益莫轻信

  市民章先生反映:他2007年底在银行买了一款投资股市的基金理财产品,花了10万元。没想到现在只有6万多元了。当时银行推销人员说得可好了,该基金历史业绩排名靠前,年收益曾高达一倍以上,预期将来年收益30%,比银行存款强多了。结果购买一年后就赔了近一半。最令人气愤的是,银行销售完理财产品,就不再和他联系了,连个平信和电话都没有,而且基金公司每年还照收管理费。

  理财规则三:销户必须到开户行办存折就得开张卡

  投诉人陈先生:我在长春上学时办了一张银行卡,现在想销户,可银行却表示销户必须到开户行。此外,现在银行要求“一卡一折”,办存折必须开银行卡,这合理吗?

  理财规则四:提前还贷需预约排期

  投诉人唐女士:今年2月初,我打算提前还一部分房贷,却被告知要提前一个月预约。“预约可以理解,为什么排期这么长?”冯女士认为,这是银行拖延时间以收获房贷利息的一种手段。

  理财规则五:为卖产品而卖产品,忽视理财规划配比的合理性

  看病求医,把脉问诊,开方拿药,这是自然的程序。但时下,充当“家庭财务医生”角色的理财师却只卖“药”不开“方”,目的只有一个:把产品卖出去。业绩的压力、获取佣金回报的诱惑,让一些理财师推销产品有恃无恐,他们不仅卖本行的理财产品,同时也兼营其他银行以及基金、信托公司的产品;谁给的提成高,他们为谁兜售的积极性就越高。这种理财规则 直接导致一些理财产品销售人员为实现销售,对客户的实际需求未能进行真正了解,风险测试流于形式,甚至削足适履,竭尽全力使达不到这个风险级别的客户能“符合”评估目标。

  理财规则六:对自己有利的话多说,不利的少说或不说

  2008年7月18日,某银行客户主任张某根据方先生的投资意向,向其推荐“双利存款”产品。单看字面意思是存款,估计没有风险。方先生在没有细看各项文件的情况下,投入17万多美元和11万多加元购买了这款产品。没想到1个月后,由于汇率的变动,他因此损失了30多万元人民币。直到这时,方先生才知道原来“双利存款”不同于普通的存款,而是一种存在风险的投资。

  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购买该款理财产品时,是否受到了银行“误导”,未告知风险,从而导致蒙受损失。银行方面认为,张某在签订协议时已明确告知,并给方先生做了风险承受能力测试和投资适当性核查,方先生也阅读并签署了双利存款确认函等文件,整个销售流程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方先生的代理人则表示,方先生是在充分信任其客户主任张某的情况下签署的交易文件,但张某并没有将每一页材料都出示给方先生,方先生只看过自己签字的那几页。

  理财规则七:产品设计眼花缭乱,自己未懂而施与人

  累积期权产品在今年“恶名远播”。不仅仅是内地富豪,许多香港显贵们都纷纷栽在了这个“金融毒品”,数千万身家灰飞烟灭,反而倒欠银行一笔债务。随着产品相继到期,亏损的案例正在频繁地浮出水面。

  理财规则八:金融迷信“大而不倒”“大而不败”神话

  迷信是一种信仰危机。一直以来,在金融领域流传着这样的规则:信奉外资机构、追捧大公司,迷信“大而不倒”的神话。延伸至理财领域,往往形成了固性思维:买大金融机构的产品、买排名第一的产品。金融危机爆发前,对外资机构、特别是国际知名的大型外资银行的追捧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高净值人群更为突出,他们青睐于外资银行的国际视野、国际品牌、高端的个人服务体系,以及遍布全球的丰富的产品体系。在此思潮弥漫下,理财决策只是简单地从自身兴趣出发,或过度地夸大“月亮圆些”并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