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文化研究的兴起 ——兼论文艺学的学科反思(一)

当代社会与文化的一个突出变化是审美的泛化与日常社会生活的审美化。这一现象在国外已引起文化学家、社会学以及美学家、艺术理论家等的广泛关注。EduardodeFuente在题为《社会学与美学》(‘Sociologyandaesthetics’,发表于《欧洲社会理论杂志》2000年5月号,第239-247页)的一篇文献综述中对此进行了富有参考价值的概述。他介绍了当代西方社会学与美学相互渗透的最新趋势,指出:西方的社会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审美化(aestheticization)过程,以至于当代社会的形式越来越像一件艺术品。越来越多的社会学开始把审美化作为自己主要的研究课题之一,并开始重新思考社会学与美学的关系。他纵览最近10多年来的西方社会学、美学著述后指出:许多西方著名的社会学家与美学家都一致认为:审美化正在成为当代社会的重要组织原则。审美化这个论题的一个主要倡导者维尔什(WolfgangWelsch)在发表于《理论,文化与社会》的《审美化过程:现象,区分与前景》(‘AestheticizationProcess:Phenomena,DistinctionandProspect’)中认为:“近来我们无疑在经历着一种美学的膨胀。它从个体的风格化、城市的设计与组织,扩展到理论领域。越来越多的现实因素正笼罩在审美之中。作为一个整体的现实逐渐被看作是一种审美的建构物。”维尔什所说的“审美化过程”实际上不仅限于城市装饰、购物中心的花样翻新、各种城市娱乐活动的剧增等表面的现象。维尔什(以及其他的一些学者)实际上是把审美化看作是一个深刻的、经过媒介而发生的、体现于生产过程与现实建构过程的巨大社会-文化变迁。这种变迁使那些把审美仅仅看作是“蛋糕上的酥皮”的社会学家感到震惊。维尔什理解的深层的“审美化过程”意味着一种重要的社会组织或社会变迁过程,它对于社会学或社会理论具有核心的意义。他甚至于认为,如果说经典的社会学家把理性化(韦伯)、社会分层(杜克海姆)等看作是现代性的动力并以此为研究中心,那么今天的社会学研究则应该把审美化作为研究中心,因为审美化无疑与理性化等一样成为社会组织的核心因素之一。
文章指出,今天的审美活动已经超出所谓纯艺术/文学的范围、渗透到大众的日常生活中,艺术活动的场所也已经远远逸出与大众的日常生活严重隔离的高雅艺术场馆,深入到大众的日常生活空间,如城市广场、购物中心、超级市场、街心花园等与其他社会活动没有严格界限的社会空间与生活场所。在这些场所中,文化活动、审美活动、商业活动、社交活动之间不存在严格的界限。接着文章分析了在这种审美泛化的语境下文艺学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以及文化研究兴起的必然性,指出文艺学的出路在于正视审美泛化的事实,紧密关注日常生活中新出现的文化/艺术活动方式,及时地调整、拓宽自己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对于文艺学的学科反思正在引起业内人士的关注。(1)引发这种反思的根本原因在于人们对于文艺学的现状并不满意,而这种不满又集中表现在文艺学研究与公共领域、社会现实生活之间曾经拥有的积极而活跃的的联系正在松懈乃至丧失,即大家所说的文学研究的“边缘化”。(关于文学研究的“边缘化”,有各种各样的解释。一种是指文学由于获得了独立于政治与经济的地位以后,不再做工具了,因而也就边缘了,这个意义上的“边缘化”很多人认为是好事,我也认为是好事,因为文学研究在革命年代虽然很“中心”,但是它是计划体制与专制政治的产物,它实际上是通过自觉地做政治的工具、丧失自主性而成为“中心”的。这种说法我在很大程度上认同,我自己也曾经撰文这样主张过。但是这只是边缘化的一种含义,独立于政治的东西不一定就是边缘化的,文艺学研究摆脱了政治的奴婢地位以后也不见得就一定是边缘化的。“边缘化”的另外一种含义是由于脱离研究对象的实际而造成的封闭孤立。
文艺学知识生产的特出问题之一表现在不能积极有效地介入当下的社会文化与审美/艺术活动,不能令人满意地解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90年代以来)文学艺术活动,尤其是大众的日常文化/艺术生产与消费活动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在大学文艺学这个教科书形态的文艺学的研究与教学中,问题尤其严重。学生明显地感觉到课堂上传授的文艺学知识存在严重的脱离实际、僵化教条的问题,从而生产对于文艺学课程的厌倦、不满以及消极应付的态度(当然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言,不否定有些大学的文艺学教学正在进行改革)。这里,我们无法详细地描述或列举这些变化。(2)而把目光集中于因文化的大众化、商业化以及大众传播方式的普及等原因而导致的大众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以及相应的审美活动的日常生活化(或曰审美的泛化)。
不管我们是否承认,在今天,审美活动已经超出所谓纯艺术/文学的范围、渗透到大众的日常生活中。占据大众文化生活中心的已经不是小说、诗歌、散文、戏剧、绘画、雕塑等经典的艺术门类,而是一些新兴的泛审美/艺术门类或审美、艺术活动,如广告、流行歌曲、时装、电视连续剧乃至环境设计、城市规划、居室装修等。艺术活动的场所也已经远远逸出与大众的日常生活严重隔离的高雅艺术场馆(如北京的中国美术观、北京音乐厅、首都剧场等),深入到大众的日常生活空间。可以说,今天的审美/艺术活动更多地发生在城市广场、购物中心、超级市场、街心花园等与其他社会活动没有严格界限的社会空间与生活场所。在这些场所中,文化活动、审美活动、商业活动、社交活动之间不存在严格的界限。
有些后现代主义的研究者或倡导者则把后现代主义与审美化过程联系起来加以分析。这方面最有影响的理论家当推博德里亚。博德里亚在他的一系列作品中强调“符号与商品的交融”、“实在与类像之间的界限的消弭”、“审美的内爆”等,意在突出符号在现代社会中的建构作用。“对博德里亚来说,正是现代社会中影像生产能力的逐步加强、影像密度的加大,它的致密程度,它所涉及到的无所不在的广泛领域,把我们推向了一个全新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实在与影像之间的差别消失了,日常社会以审美的方式呈现了出来,也即出现了仿真的世界或后现代文化。”(5)博得里拉提出了“超美学”的概念,所谓“超美学”,指的是“美学已经渗透到经济、政治、文化以及日常生活当中,因而丧失了其自主性与特殊性。艺术形式已经扩散渗透到了一切商品和客体之中,以至于从现在起所有的东西都成了一种美学符号。所有的美学符号共存于一个互不相干的情境中,审美判断已不再可能。”(《后现代理论》,第175页)
费塞斯通的《后现代主义与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也是通过日常生活的审美化来讨论后现代社会的重要尝试之一。他认为日常生活的审美化正在消灭艺术和生活的距离,在“把生活转换成艺术”的同时也“把艺术转换成生活”。后现代社会的特点之一就是艺术与日常生活之间的界限的消失。今天,符号与图象的流动已经成为社会生活(尤其是城市社会生活)中的一大景观,它们已经渗透到当代社会的日常生活的肌理中。(6)


无可否定的是,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以及审美活动日常生活化深刻地导致了文学艺术以及整个文化领域的生产、传播、消费方式的变化,乃至改变了有关“文学”、“艺术”的定义。这不仅仅是发生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现象,我们在中国的许多大城市中分明也可以感受到这种审美的泛化或日常生活的审美化趋势(当然有人把这种“泛化”视为艺术的堕落则属于价值评价的问题,它毋宁从另一个角度承认了泛化的事实)。这应该被视作既是对文艺学的挑战,同时也是文艺学千载难逢的机遇。90年代兴起的文化研究/文化批评在我看来就是对这种挑战的回应。它已经极大地超出了体制化、学院化的文艺学研究藩篱,大大地拓展了文艺学的研究范围与方法。这种变化较早地发生在关于90年代初期关于大众文化、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等的讨论中,后来扩展到更加具体的经验性的个案分析,比如王晓明、陈思和等人关于“成功人士”的讨论,包亚明关于上海旧吧的解读,倪伟关于城市广场的分析,等等。(7)笔者则尝试用文化批评与意识形态批判的角度对广告进行了研究。(8)这些研究尽管目前看来还水平不一,有些还停留在比较浅显的印象描述层次,但其研究的对象令人耳目一新,大大地超出了传统的文学艺术作品;其方法也非常不同于传统的文学研究,进入到了文化分析、社会历史分析、话语分析、政治经济学分析的综合运用层次,其研究的主旨则已经不是简单地揭示对象的审美特征或艺术特征,而是文化生产、文化消费与政治经济之间的复杂互动。
但是毋庸讳言的是,从整体上看,我们的文艺学在解释90年代新的文化与文艺状态时依然显得十分无力,许多学者采取消极回避或情绪化拒斥的态度,惟独不能也不想在学理上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我以为,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
1、中国文艺学的本质主义的思维方式。本质主义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在本体论上,它不是假定事物具有一定的、可以变化的“本质”,而是假定事物具有超历史的、永恒不变的普遍/绝对本质。表现在文艺学上,就是不管中外古今的文学都具有万古不变的本质。这种本质在分析具体的文学现象以前已经先验地设定。否认文艺活动的特点与本质是历史地变化、因地方的不同而不同。在认识论上,本质主义坚信人只要掌握了科学的、理性的分析方法就可以获得绝对正确的对于本质的认识,否定知识(包括文艺学知识)的历史性与地方性。
这种本质主义导致文艺学知识创新能力的衰竭,不能随着时代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地反思知识的历史性与地方性、从而对变化着的文学艺术活动作出及时而有力的回应。比如在创作论方面,本质主义的文艺学认为文学创作具有固定不变的“过程”,设定了僵化固定的创作“阶段”。这种机械的创作论根本无法解释日新月异的创作活动,尤其不能解释今天的网络文学创作。在网络文学创作中,构思、写作乃至批评几乎是同步进行的。在作品论方面,本质主义文艺学假定文学作品的各种体裁都具有僵化固定的本质,而不顾文学史的实际情况早已突破了这种“题材特征”。其结果是大量新兴的文艺作品无法进入现成的题材归类(比如流行歌曲的歌词是否是“诗”?)并被排斥在教科书之外;在欣赏论方面,本质主义的文艺学假定文艺欣赏具有固定的规律——审美审理距离或与审美的无功利性,而实际上,现代大众文化的接受活动已经完全打破这种“审美心理距离”理论。
在我看来,阻止文艺学及时关注与回应当下日新月异的文艺/审美活动的最主要障碍还是封闭的自律论文艺学。这种自律论的文艺学现在看来已经很难解释当代文艺/文化活动的变化,尤其是文化与艺术的市场化、商业化以及日常生活中的泛文艺/审美现象。它还导致文艺学在研究的对象上作茧自缚,拒绝研究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与文化现象(比如流行歌曲、广告、时尚等),把它们排挤出文艺学的研究范围(西方的文化研究与此形成巨大的反差,广告、流行歌曲乃至随身听等都已是西方文化研究研究的重要对象)。
当然,文艺的自律性诉求在80年代是具有进步意义与革命意义的,它直接配合公共领域中的重大论争,紧密联系于当时的思想解放运动,批判与清算文革“工具论”的文艺学,要求给予文艺以独立的地位。这一点必须予以充分肯定。但是80年代的文艺自主性理论本身就是多重力量参与其中的社会历史建构,它与当时具体的政治气候、与意识形态的变化紧密关联,因此并不是什么文学的“一般规律”的表现。如果不能正视这一点,就会使得本来具有革命意义的自主性理论变成排斥新事物的霸权话语。事实上,进入90年代以后,自主性文艺学在许多方面已经表现出自己明显的局限性。诸如:由于坚持纯文学的立场而导致拒绝承认大众文化的合法性,导致文艺学的研究对象过于狭隘,局限于经典的作家作品而排除新出现的文学艺术形式或审美活动的承载方式(比如广告、时尚等)。文艺学如果回避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以及审美泛化的事实,只讲授与研究历史上的经典作家作品;如果坚持把那些从经典作品中总结出来的特征当作文学的永恒不变的“规律“,那么它就无法建立与日常生活与公共领域的积极的建设性的关系,最后导致自己的萎缩与枯竭。在这里,我倒不是呼唤文艺学应该重返权力中心,而是说任何人文科学研究在我看来都应当对变化着的社会文化现象作出及时而有力的回应,这种回应可以是批判性的、站在边缘立场的,但前提必须是把批评建立在严肃的学理分析的基础上。那种只有激情而不愿或不能令人信服地解释对象的所谓“批判”已经太多也太烂了。

更为根本的是,文艺学研究如欲有效地回应90年代的艺术/审美新状态,除了扩大研究对象以外,更重要的是调整研究方法与学术范型。由于导致文艺/审美活动巨大变化的根本原因是当代中国的社会文化环境而不是艺术本身,所以文艺学研究的当务之急是重建文艺学与现实生活之间的有机的、积极的联系。在这里,自律论文艺学那种局限于文艺内部的所谓“内在研究”方法已经很难担当这个使命。我们应当大量吸收当代西方的社会文化理论,结合中国的实际,创造性地建立中国的文化研究/文化批评范式,这样才能有效地解释当代文艺与文化活动的变化并对其深刻的社会原因作出分析。这是文化研究/文化批评历史性出场的现实要求。
然而这样做似乎会招来“回到外部研究”乃至“回到庸俗社会学”的指责。已经有不少批评者把文化研究/文化批评归入文艺社会学或所谓“外部研究”。(9)当然,就文化批评与文学社会学都反对封闭的“内部研究”、致力于揭示文学艺术与时代、社会环境的紧密联系而言,两者的确存在相似之处。(10)众所周知,文学社会学重视文艺活动的社会环境。埃斯卡皮曾经这样概括文艺社会学的特点:“首先,(文艺社会学)确立了一种文化生产的制度与实践的方法论;其次,把文化作为一种更为广泛的社会和历史框架中的一部分加以研究。”同时,文艺社会学能够有效地解释文艺活动的商业化以及它与经济活动的关系,用埃斯卡皮的话说:“由于文学离不开为宗教所不屑一顾的经济问题,因而就更应当面向社会学。”(11)此外,文艺社会学的优势还体现在否定艺术具有普遍永恒的规律、法则及其的“自然的”、“超越”的价值,“与其这样还不如把它们看作是社会历史的产物,是在特定的制度中并通过特殊价值观构成的。”(12)事实上,当代的消费社会及其文化与艺术活动的新变化、生活的审美化与审美的生活化等已经迫切地要求我们改变关于“文学”、“艺术”的观念,大胆地把流行歌曲、广告、时装等吸纳到自己的研究中(至于它们是否属于文学艺术则大可不必急于下结论,许多在当时不被视作“文学”的文本在日后获得认可的事例比比皆是)。我们应该抛弃学者、大学教授以研究广告或时尚为耻的传统观念。英国著名的理论家里维斯(曾经写过研究英国小说的名著《伟大的传统》)就曾经研究过广告。持社会学观点的人一般认为文学的定义是多种多样的,没有一成不变的“文学”的概念。比如埃斯卡皮的《文学社会学》认为:“只要能让人们得到消遣,引起幻想,或者相反,引起沉思,使人们得到陶冶情操,那么,任何一篇写出来的东西都可以变成文学作品。G·K·切斯特顿甚至指出:火车时刻表也有文学用途。”(13)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伊格尔顿曾经详细地讨论过西方文论史上各种关于“文学”的定义,最后的结论是“什么是文学”是一个历史地变化的问题,“文学”本身就是一个历史与文化的建构,不存在一成不变的“文学”,也没有永恒的文学“本质”。他甚至认为,或许有一天,莎士比亚的作品会被排挤出“文学”的大门。(14)而乔纳森·卡勒则更极端地认为:“文学就是一个特定的社会认为是文学的任何作品,也就是由文化来裁决,认为可以算作文学的任何文本。”他甚至举了一个极端的例子:问“什么是文学”就像问“什么是杂草?”答案是:“杂草就是花园的主人不希望长在自己园里的植物。”在卡勒看来,“假如你对杂草感到好奇,力图找到‘杂草状态’的本质,于是你就去探讨它们的植物特征,去寻找形式上或实际上明显的、使植物成为杂草的特点,那你可就白费力气了。其实,你应该做的是历史的、社会的,或许还有心理方面的研究,看一看不同的地方、不同的人会把什么样的植物判定为不受欢迎的植物。”(15)因而还不如转移视线,去探讨“是什么让我们(或者其他社会)把一些东西界定为文学的?”这个更有意思的问题。其实,他们的言论并非危言耸听,征诸中外文学史,“文学”的观念的确不是一成不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