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和你在一起

大凡女子,都曾有过十六七岁繁华美丽的梦吧。要嫁的那个良人,貌如潘安,才比子建,富越陶朱,情逾杨过。然后,随着流年东逝,渐渐醒悟,将之收藏成一个远远遥望的梦想。

  因为,生活从来不是旁观。要一起生,一起活,一起挣扎与追求,一起体验和感受,一起历尽劫难,一起相逢而笑。爱情,亦是如此。

  我喜欢你,自然有貌的因素。想想,要对着这张脸,吃一辈子的饭;带着这张脸,去见过所有相识相知的亲戚友好;用这张脸,去摹刻另一个小小而新鲜的生命,这貌,怎能不重要?只是,看重貌,并不意味着只重貌。各人心目中的九天神女,千容万貌,因都印刻了自己想要的模样。我喜欢你的大脑袋,因为略显笨重的它,常常憨直得令我心生感动。我喜欢你那不甚灵敏的唇舌,因为不常言辞的它,却常适时地说出让我心情服帖的话语。我喜欢你的容貌,它不够完美,却让我在面对时,感到心旷神怡,心生喜欢。

  我喜欢你,自然也有才的因素。那种对生活、对生命的领悟和遵循的才,远远要比写出洋洋洒洒万言报告长篇巨作的才,更让我喜悦。你会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却不一定要背出整篇《诗经》。你会烧出一碗清香可人的酒酿丸子,却不一定要操刀下厨,制出一桌满汉全席。你会偶尔设计出一个轻松悠闲的假期计划,却不一定要别出心裁高人一筹。只要你的才俱是因我而起,为我而备,我便都会喜欢。

  我喜欢你,自然也是希望你买好吃的、好穿的、好玩的给我。演唱会的入场券太贵了,那就买一张光碟给我,还能随时点播。鲜艳欲滴的玫瑰太贵了,那就买一枝塑料的给我,还能天长地久。雅致清静的别墅太贵了,那就陪我到郊外踏青,还能时时新鲜。自然,富贵是多多益善的,可也要遵循不强求的原则。我在意的,是你对待钱的态度。富如陶朱固然好,和你白手起家,一起艰苦创业,日子过得紧张却不锱铢必较,节俭却和和睦睦,我也是喜欢的。

  这点点滴滴的喜欢,自然来源于你对我和我对你的情。唯有这情,我是始终不会让步的。不一定要像杨过和小龙女,因为我们之间没有那么多的磨难和曲折,也不想有那么多的磨难和曲折。但是,坚定不移的情,那是何时何地都无法缺少的。这是茫茫人海、万千陌生中,我和你相认的信符;是连接脆弱微小的我,在人世苍茫中,向你,向光亮,向喜悦,向幸福逐渐靠拢的绳索。

  喜欢你,喜欢和你在一起。因为你可以让我欢和喜。这是一种发自肺腑不受控制的切身感受,需要身临其境涉水而行。惟其如此,平凡如你,可以推翻我心目中那个貌如潘安,才比子建,富越陶朱,情逾杨过的良人摹本,取而代之。

  爱情,从来不是在体验人事,而是在人事中体验爱情。我喜欢你,不是喜欢你,是喜欢和你在一起的那个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