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反思(一)

一般认为,西方马克思主义产生与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学界大都以卢卡奇、柯尔施、葛兰西等人的思想和著作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起源。我国学术界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很多,对于西方马克思主义性质的界定的区别也很多,徐崇温、杜章智、王雨辰、陈学明、张一兵等学者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性质分别做了不同的理解,但是有一点是公认的,那就是西方马克思主义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特点――对“人”的关怀,即强调人的主体地位。从流派分类的角度来划分西方马克思主义,我国学界大都采用徐崇温的观点把它分成人本主义和科学主义两个大类。具体说来,人本主义又包括新黑格尔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新弗洛伊德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新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新实证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把“人”回归到马克思主义当中,指出马克思主义中“人”的首要地位,具有很深刻的现实意义,与我国当前强调的“以人为本”也是有密切相关的,以及与管理学中重视的“人本管理”也有联系,反观当前社会现实,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中“人”的关系,以及当前怎样看待“人”进行研究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以及全世界的共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将人把握为自我创造、自我生成的活动,将人的本质界定为自由自觉的活动即劳动,即人作为“类存在”意义上的劳动的存在。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则摒弃了以抽象的人道主义和人类学概念理解人的本质的做法,将人的现实性归结为社会关系的总和,强调人的存在的社会性。20世纪50年代以前,西方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分立为青年、老年马克思的做法(即早期马克思才是真正的人道主义,而后期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是早期马克思主义思想的退化)正是基于对这个研究而得出的,而马克思的人学思想统一于人道主义是20世纪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的主流观点。大多数西方学者明确反对“两个马克思”论,认为“青年马克思”与“老年马克思”的思想实质上是一致的。本文从西方马克思主义统一的人道观点出发阐述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人本”观点。
  1923年,卢卡奇的《历史与阶级意识》明确提出把人的地位中心化,就此开启了把马克思主义人本主义化的浪潮。西方马克思主义产生的重要原因是反对第二国际把马克思主义机械化为经济决定论,他们认为历史的发展不是机械化的经济决定论,而必须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强调人在历史发展过程当中所起的作用――人是历史的主体。他们认为现实的总体性,就是历史运动中主体与客体的直接统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内容就是研究社会历史的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历史辩证法,即主客体辩证法。而“人本身作为历史辩证法的客观基础,作为历史辩证法的基础的同一的主体――客体,是以决定性的方式参与辩证过程的”[1]279。人类历史过程中最真实的存在是人的客观活动本身,即社会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如果“没有这一因素,辩证方法就不再是革命的方法”[1]50。在主客体运动的历史过程中,卢卡奇认为只有大工业的产物无产阶级才能做到把自身作为主体的同时,把客体也作为同一整体的一个方面来认识,从而实现主客体的统一。他认为马克思第一次用历史唯物主义真正地说明和揭示了历史的本质,第一次真正地发现了历史的主体,即无产阶级。卢卡奇认为:“每个社会的力量按其本质是一种精神力量,只有认识能够使我们从中解放出来。”[1]350据此,他把无产阶级革命归结为一种意识活动,认为“只有无产阶级的意识才能指出摆脱资本主义危机的出路”[1]136,因而也就把意识形态斗争提高到了革命的首要位置。存在主义代表人物梅劳・庞蒂认为,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与斯大林主义者只看到外部的客观因素,而低估了无产阶级意识的主观作用。这种观点体现了一些西方马克思主义强调马克思主义人学来源于黑格尔的主观辩证法,突出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但同时过分强调了人的意识的能动作用,以至于陷入一种“意识决定论”的主观唯心主义当中,忽视了主体与客体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