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世贸组织谈判中农业条款对我国的影响(一)

《中美农业合作协议》在中国已经明确做出重大让步的情况下于4月10日签字 。

一、中国在农产品贸易上做出的让步

  农产品贸易谈判,历来是关贸总协定谈判和世界贸易组织谈判中最困难的部分,此次《中美农业合作协议》,又是中国为加入世贸组织与美国应该达成的双边协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中美双边谈判一直难度很大,中方早在年初格林斯潘访华时就已经表示,准备做出重大让步。

  协议签字之后,美国农业部长格利克曼指出,中国在农产品贸易上做出的让步主要是“同意取消这些针对我们的谷物、柑橘和肉类的长期存在的有争议的壁垒,将给我们带来相当大的好处,使我们可以向中国巨大的市场大幅度扩大这些产品的出口。”他称赞这份农产品贸易协议是“美国农业的一个重要突破”。因为中国同意美国西北部7个州的小麦可以直接从西雅图出口,从而降低运输成本提高价格竞争优势。过去所谓“有争议的壁垒”,主要是中国为防止这些地区的小麦黑穗病(TCK),而禁止直接从西海岸进口。国内有文章认为,这个协议只是对关税配额(TRQ)做了调整,因为“我国对农产品的进口实行的是严格的配额制度,主要是由中国粮食进出口总公司及有关部门核准的公司负责进口。放宽美国的小麦进口只是增加配额和降低关税,并不是敞开国门进口美国的农产品”。也有教授提出“中美农业协议不会影响农民收入”(参见1999年4月13和14两日的《中国经济时报》)。

  对这些文章中的观点本文不作评论,但为了加深对这个重大事件的理解,谨将互联网上的资料做摘要,以便人们知道中方为了加入世贸组织在这次双边谈判中所做出的让步:中国同意大幅度增加最低关税限额(TRQ1-3%)的农产品进口数量,并且应美国的要求减少国家大贸垄断进口所占的比例。到2006年,大豆从现在的170万吨增加到330万吨,增加幅度为94%,其中私营部门应该达到90%;小麦从200万吨增加到930万吨,为现在的4.65倍,私营部门最初应有10%;玉米配额从450万吨增加到720万吨,如果达到则为现在进口量25万吨的28.8倍,私营部门应该达到40%;大米配额从260万吨增加到530万吨,如果达到则为现在25万吨进口量的21.2倍,私营部门应该达到50%。到2004年,棉花要从现在的20万吨增加到89.4万吨,为现在的4.47倍,私营部门应该达到67%……。

  此外,中国承诺取消出口补贴,特别是取消对美国不利的玉米、棉花和大米等农产品的出口补贴。而且到2004年前,中国除了在总体上把农产品关税降低到17%以下,还应进一步对美国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降低到14.5%的平均关税。其中大豆仅3%;肉类和水果10-12%;乳制品12-19%;红酒20%。

二、中美农业合作协议对中国农业和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首先是国内拟通过粮食出口削减已经超过2千亿公斤的仓储看来已不可能。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研究,国际市场粮食价格18年来基本上是下降趋势;而我国则相反,除了1989-91年和近2年情况比较特殊,20年来大多数年份粮食价格是上升的;并且1979-82年和1994-96年曾经两次大幅度提价。前者可以认为是对计划经济时期长期推行剪刀差、人为压低农产品价格的临时性补偿;而后者则是在农业比较效益低的情况下,以价格隐含的补贴来稳定农民的粮食生产 。

  统计资料表明,国内粮食价格自1993年下半年以后,长期在“天花板价格”之上运行(其中仅1994年上半年因外汇改革本币贬值而在3-4个月的短期内略低于国际价格),个别时段的个别品种国内价格比美国高约1倍。以玉米为例,今年3月份国内市场平均价格1.44元/kg;而美国芝加哥的期货市场平均价格折合人民币仅0.72元/kg。即使考虑运费,中美粮食差价仍然悬殊。因此,会造成我国连年丰收后已经涨库的粮食,如果不补贴就难以出口;如果放开市场就更没有销路。其次是不利于国内稳定粮食生产的长期政策。我国粮食与人口的增长高度相关,而且粮食消费的替代弹性低。最近3年的粮食供给过剩是因为在1994-96年连续两次提价幅度达105%(与1993年比)的政策刺激下,于1996年提前实现了2000年的产量目标。但人口并没有提前增长上去,若按照年增1800万人正常情况计算,等于少了9000万人去消费粮食,当然会造成粮食过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