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一)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二元经济结构转换是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完成的重大任务。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实施了一系列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城乡关系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严峻的现实和发展的需要都表明,它离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特殊的国情和经济发展阶段决定了必须坚定不移地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作为未来宏观调控政策的基本取向之一,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统筹措施,推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换,保障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一、城乡协调发展政策的基本内容和目标
  
  城乡协调发展政策,主要体现在统筹城乡发展政策上。统筹城乡发展,是相对于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而言的,它要求以统筹为手段实现城乡的协调发展,就是要把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放到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综合考虑,从体制政策和法律法规上改变“重城市、轻农村。先市民、后农民”的做法,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支持力度,着力改变目前存在着“城市腿长、农村腿短”的发展局面,加快转换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过多的农村人口与有限的农业生产资源的矛盾,是我国“三农”问题成为难题的根源。在解决温饱问题的阶段,“三农”问题也许可以在农业和农村的内部解决,而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则必须超越农业和农村的层面。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质是城乡居民拥有平等的发展机会,享受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城乡关系由城乡分割的传统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向城乡一体化的现代一元经济社会结构转变。值得注意的是,城乡一体化,并不是指城乡面貌的一样化,而是指城乡发展在体制制度上的统一化。
  
  (一)城乡协调发展政策的基本内容
  1、统筹城乡发展战略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首先要转变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从城乡分割、差别发展转向城乡互通、协调发展,把工业化、城市化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紧密结合起来,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把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第一要义,把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改善生态环境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增进最广大群众的物质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和生态利益作为加快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筹城乡发展规划
  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是制约广大农村地区发展的“瓶颈”。统筹城乡基础设施是城乡统筹发展的首要条件。具体工作中,要统一规划、统一布局,把城乡作为一个整体,搞好城乡布局规划和建设规划,着力形成中心城市、中心镇、中心村一体化规划体系。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在加强硬件建设规划的同时,还要统筹城乡社会事业,重点在加快发展农村的教育、文化、卫生事业,为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创造必要的条件。
  3、统筹城乡产业结构调整
  要建立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发展机制,加快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工业向城镇工业园区集中,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促进土地向规模农户集中,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促进城市社会服务事业向农村覆盖,促进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4、统筹城乡体制改革
  统筹城乡发展涉及整个经济社会管理构架的重组和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核心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改变城乡分治的二元结构,对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和整个国民经济收入分配关系进行全局性、战略性调整,建立城乡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重点是要突破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纠正体制上和政策上的城市偏向,消除计划经济体制的残留影响,保护农民利益,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制度、户籍管理制度、教育制度、土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给农村居民平等的发展机会、完整的财产权利和自由的发展空间,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促进城乡要素自由合理有序公平流动,实现资源优化的配置。
  
  (二)城乡协调发展政策的目标
  城乡协调发展政策的总体目标,就是在快速推进国家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不能以大量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以农村的破败、农业的衰落、农民的破产为成本,也不能一味地保护传统农业和单纯地维护农民利益,而是要延续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正常进程,从而实现农业与非农产业、城市与乡村的共同发展繁荣。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不合理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制度得到基本废除
  制度合理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首要目标。其主要表现就是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和城镇资源进入乡村的体制机制基本消除,生产要素在城乡间能够自由有序流动,城乡生产要素价格“剪刀差”不断缩小。
  2、城市化推进速度保持在一个比较合理的范围内
  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基本途径是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既要保持城镇化有一个必要的推进速度,更要防止过快倾向的出现。在人口总量持续增长的条件下,城镇人口的增长率要与经济社会许可和资源环境可以承受的能力相适应,土地城市化与人口城市化在速度上要相当,具体看,城镇化水平控制在年增1个百分点水平,耕地总量近期保持在18亿亩左右,粮食自给率保持在90%以上是基本适当的。
  3、二元结构系数不断缩小
  城乡协调发展的基本条件是推进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标志就是二元结构系数的不断缩小。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机制的作用下,农业现代装备水平和资本有机构成得到有效提高,农业剩余劳动力能够顺畅地向外部转移,农业劳动者素质明显改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得到相应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与非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比率提高到1:2以上。
  4、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不断缩小
  这是城乡实现协调发展的最基本最直观的目标。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必须不断缩小目前严重过大的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差距,并将真实差距水平控制在2:1以内。
  5、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要基本改变公正财政资源过分集中于城镇、特别是大城市的状况,建立起统一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居民享受的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和基本社会保险等公共服务实现基本均等化,城乡居民生活条件基本同质化。
  6、农业和农村的多样性现代功能发挥充分
  充分发挥农业和农村的多样性功能,是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新要求,也是城乡协调发展的新目标。在工业化城镇化迅速推进的新阶段,在保证农业和农村的提供产品和生产要素功能正常发挥的同时,还必须日益关注发挥农业和农村的保护生态平衡、维护传统文化和提供景观欣赏等多样性的现代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