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会计出纳工作的几点探讨(一)

出纳工作是管理货币资金、票据、有价证券进进出出的一项工作。具体地讲,出纳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随着科技的发展,计算机进入会计核算和管理领域——会计实行电算化。出纳工作是企业财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的电算化就必然包括出纳工作的电算化。出纳工作的电算化就是指单位的出纳人员借助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利用会计软件提供的出纳功能来完成出纳的一部分工作。那么,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会计出纳工作是否发生变化呢?就这一问题我做了一下几点探讨。
  
  一、会计电算化环境下,出纳工作的职能不变
  
  出纳工作是财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最基本的职能是收付职能,一个单位的经营活动少不了货物价款的收付、往来款项的收付,也少不了各种有价证券以及金融业务往来的办理,这些业务往来的现金、票据和金融证券的办理,以及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办理,都必须经过出纳人员之手。出纳工作的第二个职能是反映职能。出纳人员要利用统一的货币计量单位,通过现金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有价证券的各种明细分类账,对本单位的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进行详细地记录与核算,以便为经济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所需的完整、系统的经济信息。出纳人员不仅要对本单位的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进行详细地记录与核算,为经济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所需的完整、系统的经济信息,还要对各种经济业务,特别是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出纳人员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能是管理职能。对货币资金与有价证券进行保管,对银行存款和各种票据进行管理。这四项基本职能在任何条件下都不会改变,是做好出纳工作所必需具备的。
  
  二、“坚持结算原则,遵守结算纪律”不会因会计电算化的推进而改变
  
  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出纳员仍要严格按照现行《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自觉坚持以下三条结算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这一原则要求各种结算凭证和票据的当事人、关系人都必须恪守信用,严格履行规定的经济承诺和应尽的义务。收款者,应以提供的真实劳务或售出的商品为前提,收取款项,不许套取银行信用;付款者,则必须按规定的付款条件,及时清偿债务,支付款项。(2)是谁的钱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根据结算制度规定,收、付双方实现商品交易或完成劳务服务后,债权人有权决定应收款项进入谁的账户。对付款者而言,一是不应拖欠付款,二是不应强行扣款或代别人扣款。(3)坚持“银行不垫款”原则。当收款单位委托银行代收款项时,在款项尚未收妥之前绝不可提前支用;而付款单位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款项时,本单位存款账户内必须有足够余额,绝不允许签发空头支票。
  
  三、出纳人员的工作意识不变
  
  从事出纳工作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出纳员每天与现金打交道,不能有半点的马虎和粗心,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差错。因此,无论发生的业务量多少,都必须坚持每天对账盘库,做到账款相符。二是安全意识。出纳岗位经常负责着现金,必须牢牢绷紧安全这根弦。三是服务意识。出纳工作就是为单位的正常运转做好服务,因此,工作中一定不要怕麻烦,周到服务,满腔热忱。四是公开意识。财务收支十分敏感,是单位的热点工作,需要定期地公布支出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获取支持和帮助。五是清正廉洁意识。出纳岗位经常同金钱打交道,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对于各种诱惑,要有坚定的抵抗力,永远保持清正廉洁的品格。六是坚定的原则意识。出纳守的是单位的金库,没有完备的审批手续,不能随便支付一分钱。七是顽强的抗挫意识。出纳工作很容易发生差错,要能很快从挫折的阴影中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