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论语 · 学而篇 · 第十三章 》译文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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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翻译
有子说:“讲信用要符合于义,(符合于义的)话才能实行;恭敬要符合于礼,这样才能远离耻辱;所依靠的都是可靠的人,也就值得尊敬了。”
注释
近:接近、符合的意思。
义:义是儒家的伦理范畴。是指思想和行为符合一定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礼”。
复:实践的意思。朱熹《集注》云:复,践言也。”
远(yuàn):动词,使动用法,使之远离的意思,此外亦可以译为避免。
因:依靠、凭藉。一说因应写作姻,但从上下文看似有不妥之处。
宗:主、可靠,一般解释为“尊敬”似有不妥之处。
《论语 · 学而篇 · 第十三章 》作者
李叔同(1880-1942) 初名文涛,改名岸,又名广侯、成蹊,字惜霜,号叔同。浙江平湖人,生于天津。光绪二十七年(1901)就读于南洋公学经济科。公费留学日本。在上野美术专门学校习油画。加入同盟会。于东京组织春柳社,编演戏剧。归国后,任教浙江第一师范学校、两江师范学堂。民国五年(1916)入杭州定慧寺为僧,法名演音,号弘一。多才艺,编歌演剧、作画治印无所不擅,又通数国文字。为南社社员。诗好作长短不齐之句,奇趣洋溢。词豪婉兼具。有《弘一法师文钞》。今人辑有《李叔同诗全编》,词在集中。► 371篇诗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