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成因及其金融生态环境治理对策(一)

一、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风险成因的金融生态环境分析

贷款资产作为银行的一项主要资产业务,其运动是一种以“两权分离、按期偿还”为本质特征的特殊价值运动。在现实经济活动中,银行的信贷活动,会受各种事先无法预料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使银行贷款资金有遭受损失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主要表现为贷款到期不能按时收回和贷款的贬值等,这样就产生了贷款风险。从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资产质量的现状看,形势较为严峻。
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除了自身经营管理原因外,从外部环境来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处的金融生态优劣。金融生态是借用生态学上的提法对金融环境的描述,通常指金融运行的一系列环境要素,主要包括宏观经济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等方面。

(一)政府行政干预银行贷款,扩大了银行贷款风险
按照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银行应该是资金配置的主体,政府职能应只限于宏观调控。然而实际情况是,政府作为资金配置的主体和中心地位并未淡化,往往造成部份项目投资效益不高,形成贷款沉淀。另外,一些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也激化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二)微观经济不景气,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直接影响到银行贷款资产的安全
据统计,去年某省国有、乡镇集体企业中困难企业面达到55%,国有企业亏损面达到50.8%,其结果必然会相应地影响到银行的贷款资产质量。近年来企业经济效益的下降也是银行不良贷款不断增加的一个直接原因。

(三)金融体系的滞后性制约了银行的信贷风险防控,扩张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首先,市场融资机制发展缓慢。其次,金融市场不发达,金融工具缺乏。我国现阶段实行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束缚了银行业务分散化的能力,金融创新动力不足。第三,金融监管有待加强,银行同业间无序竞争,造成企业多头开户、多头贷款,银行无法真正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信贷风险不断提高。

(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是银行贷款风险扩大的又一重要因素
尤其是企业的保障制度方面存在,企业破产失业救济制度没有完善起来,因而银行贷款风险无法直接分散和转移。企业与社会的问题没有解决,直接导致企业把生产所需资金缺口留给银行贷款解决,形成贷款风险压力;企业保险制度不健全,使银行无法保全贷款资产的安全性,增加了损失的概率。

(五)法律制度约束不力,同样是银行贷款风险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某种程度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时间尚短,不论是公民或企业的法律意识,还是国家的立法、执法,都还不尽如人意,银行常常在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受到挫折。此外,我国加入WTO后,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力度正在加大。

(六)社会信用监督机制不健全,企业逃废债现象严重,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由于我国目前还缺乏一套完善的社会信用监督机制,逃债者得不到法律和社会的制裁,廉价的逃债成本成为企业逃债的直接原因。造假、欺诈、逃债、赖债等现象层出不穷,使得我国金融市场的诚信资源遭到了非道德主义的侵袭,社会信用出现了严重的滑坡和流失,信用已成为最稀缺的资源。

二、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金融生态环境治理对策

为有效防止和化解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避免由此带来的金融震荡和经济风险,除了提高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外,必须加强举措对银行所处的包括宏观经济环境、信用环境、法制环境、金融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等方面在内的金融生态环境进行大力整治。

(一)信用环境治理
目前,我国经济运行信用环境日趋恶化,银行债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加大了银行风险。在发达市场经济中,企业间的与其应收账款发生额约占贸易总额的0.25%~0.5%,而我国这一比率高达5%以上,且呈逐年增长势头。涉及信用的经济纠纷、债权债务案件以及各种诈骗案件大量增加。
1.加强社会信用环境的综合治理,尽快建立社会和个人信用体系。政府部门要把经济工作重点转到建设投资环境、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上来,支持和配合银行防范和制止企业逃废债,确保金融资产的安全运行。加大相关政府部门的执法力度,工商、税务机构不得为列入“黑名单”的逃债、赖债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树立“有信则立,无信则亡”的市场经营理念。依法规范政府、企业、银行和个人的信用行为,为建立一个诚实、守法、可信的社会和个人的信用环境而努力。
2.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信用评估体系。近几年国内商业银行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在新客户申请授信业务时和每年年初进行,不能及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全面性还存在较大差距,以至于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在实施剥离和不断的清收处置后,新生的不良资产尚未得到根治。因此信用评估系统应该是建立在工商、税务、金融等多部门提供的有关公司信用数据基础之上,综合考虑公司的以前贷款记录、经济实力和还款意愿评估信用等级。因而建立跨行业、跨部门的全国性信用系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在全社会要树立起一个良好的信用文化。政府要发挥带头作用,率先规范,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带头守信;加大全民信用教育力度,提升企业和个人的商业道德素质,树立讲诚信的公德意识;推行信用公示制度,以恶意逃废债的行为公开曝光和实行银行同业联手制裁;建立种类经济失信和恶意逃废债事件的举报制度,加大对缺失社会信用行为的查处力度,让失信者付出惨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