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人理性到集体理性的分析(一)

内容摘要

管理的核心问题--效率,产生于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矛盾与背离。对于大多数具有一定规模的团体来说,要解决从个人理性走向集体理性,实现高效率,首先就要获取或创造出一定量与质的激励资源,并在此基础上设计、安排一个完整的制度性的"激励结构";同时如何在实现"激励相容"的同时,降低其实施成本,尤其是确保提高作为控制标的的"行为"的可观察性与可评价性,成为问题的关键。

自从管理学诞生之初,人们就把如何提高效率作为管理中的核心问题来探讨研究,并从不同的假设前提、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各自的答案。包括科学管理时期的外部规则控制和经济刺激;行为主义时期的参与和民主化管理;系统论时期的权变思想等等。本文在继承了关于"效率"是管理核心问题的观点同时,力图从一个新的视角对这个问题进行再思考,并从中得出了一些富有启发意义的结论。

从个人理性到集体理性

尽管"理性"是社会科学研究中最富争议的概念之一,但是,"理性"却是自文艺复兴以来人类普倡的价值观之一,并成为当今社会科学研究中所共持的基本假设前提之一。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一般把"理性"定义为"假定论及的目标和现实世界不变,那么,只要行动得以正确地筹划,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目标,这种行动就是理性的。"1如果说"个人理性"意味着"行为者是自己利益的理性寻求者"2;那么"集体理性"则可以引伸为"集体是团体自身利益的理性寻求者。"

"个人"是社会的元单位,并且是自身利益的理性追求者。但是,人类的基本属性之一是其"社会性","组织"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我们生活在一个组织的世界中。那么,各种组织何以存在?一般认为,除了人类的合群本性使然外,各种组织(包括工厂、公司、俱乐部、政党乃至政府、国家)之所以要建立起来,乃是因为人们仅仅靠自己个人的力量不能完成或不能令人满意地完成某些任务、实现某些目标,于是具有相同要求和目标的人们结成了团体或集团。可见,组织的存在是为了增进集团中成员的共同利益,组织的高效率意味着提供和享受更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但是,"正如可以假定一个组织或一个集团的成员拥有共同利益,他们显然也拥有不同于组织或集团中其他人的纯粹的个人利益"3。无论组织寻求何种公共产品和服务,都必然要求组织、组织成员付出一定的成本。那么,成本如何分摊?产品和服务如何分配?这些无疑会影响组织成员行为前对行为成本与收益的计算,只有在符合个人理性的情况下,寻求公共产品与服务的行为才会发生,才会实现集体理性。因此如果我们同意广义的"经济理性人"假设,那么驱使每个组织成员行动的则将是"个人利益",而不是"组织的共同利益"。这样就产生出一对相互对立的命题:命题一:驱使组织成员行动的是共同利益(集体理性);命题二:驱使组织的成员行动的是个人利益(个人理性)。因此,无论是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其焦点问题就变成:如何使这两个命题协调起来?如何减少、克服"搭便车"的现象?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组织即使成立也会面临解体的危险。可见,管理的核心问题"效率"产生于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矛盾与背离,管理的核心问题现在转化为内协调问题,即如何协调组织成员之间、组织成员与组织之间的目标、利益,使每个组织成员都能为了实现组织的共同目标去努力,也就是在组织中如何从个人理性走向集体理性。

当然,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不仅有矛盾与背离的一面,也有一致的一面,否则集体就不会存在。不同学者对其一致性与矛盾性的不同强调,就形成了不同的描述与解释社会现象的方法。例如,在亚当·斯密那里,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是并行不悖的,这集中地反映在他著名的"看不见的手"理论中,即如果人人都为"个人利益最大化"而理性行动,那么他们便会受到代表强大市场力量的"看不见的手"的指引或驱使,其结果是整个社会的繁荣,即集体理性的实现。这种观点在成为资本主义国家的指导理论几个世纪以后,逐渐受到人们的批判,其中最具说服力的来自公共选择学派的乔治·布凯南和曼瑟尔·奥尔森。在他们看来,在大多数情况下,个人理性并不是集体理性的充分条件,"交通堵塞"就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个极好例证。其原因就在于由于外部效应及公共物品的存在而产生的成本分摊、收益分割问题。也正因为如此,才为我们探讨内协调这一管理的核心问题提供了必要性。

那么,个人理性与哪些条件共同构成了集体理性的充分条件呢?换句话说,怎样从个人理性走向集体理性呢?根据奥尔森的回答,有两个重要条件:一是组成集团的人数足够少,二是存在着选择性的激励手段。人数少一方面意味着单个人的影响力将会相对提高,另一方面使人们之间的相互监督成为可能。这样使每个人的每个行为都成为在多次博弈中的计算对象,换句话说,在每个人都可以根据他人的行为调整自身的行为的同时,也使每个人在行动之前必须考虑自身行为对他人行为进而最终对自身利益的影响。当然,人数具体少到多少,并没有一个普适的具体数字,但是人们一般认为,人数越少,组织的行动力越强,并且一般在少于十人的情况下,才有自动采取集体行动实现集体理性的可能。当然,随着现代技术的迅捷发展,这一可以实现相互监督、进而自动实现集体理性的小团体的规模也存在相应扩大的可能性。

毫无疑问,现代社会中的绝大多数组织并不是这种小团体。当组织达到一定规模后,在人们之间形成一致意见并在实施过程中实现上述的相互监督就成为不可能,个人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对应关系模糊甚至丧失,此时每个成员从个人理性出发,就有可能出现所谓的"搭便车"现象,从而减少甚至中止集体行动的产生,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减少、甚至无法形成,即组织效率的下降、集体理性的缺失。要改变这种情况,就需要管理者运用"选择性的激励手段"对成员进行激励与控制,即根据组织成员的不同表现,也就是对组织目标达成的贡献程度,有选择地对其进行激励或行使强制性措施,以实现内协调,保证通过集体行动的形成,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现代社会中的大多数组织都面临这种情况,无论是私人组织的管理,如私营企业,还是各种公共组织的管理,如军队、国立大学等,甚或是政府对整个社会的管理,都面临着如何通过运用"选择性的激励手段"来影响行为者对"成本与收益"的计算,从而实现集体理性的任务。

资源获取与激励、控制的制度选择

关于激励,从马斯洛、麦克利兰、赫茨伯格到弗鲁姆再到亚当斯已经给我们讲述了许多富有启发意义的原则和方法。然而,有一点却为他们所共同忽略,即在遵循各种原则、采用各种方法对组织成员进行激励之前,首先必须获取或创造一定的激励资源(包括物质的、权力的、精神的)。这是组织中的管理者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