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及眼睛的疑问

众所周知,阳光是所有人为照明的参照系,照明灯具制造的指标也都与阳光做比较,照度、色温、色还原性等,大概是因为人类接触阳光的时间最多,因此从进化角度而言应该最适应,阳光除照度过强损伤眼睛的说法以外,再没有其它缺点,人造灯具所发出的光就不免有人从各个角度去分析。

阳光是连续的,人造的光则很多都不连续,如电影、电视、显示器等,都由无数帧图象分别通过光送入人的眼睛,利用人眼神经的迟滞性给人连贯的印象。即使相当多的灯具发光也根据工频电源的频率闪烁,只是人眼分辨不了而感觉光的照度毫无变化。根据生活中的体会,即使最适应的阳光下观察一个局部,如看书、制作写文章与看电影、电视、显示器一样,时间长了都有不适的感觉,医生的解释是眼球运动少,造成泪腺分泌过少和眼部肌肉持续同一状态产生的疲劳。对于成长期的青少年会产生近视的生理变化,并无因为光由于有人眼无法观测的闪烁才会产生眼睛的生理变化之说。